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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30005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有效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 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