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30005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 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 度并履行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