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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3000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确保董事会 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 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 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