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数控(300161)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与协调、内部审计的组织、监督审计决议的执行等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 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立董事应占委员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会计专业的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