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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数控(300161) -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HCNCHCNC(SZ:300161)2025-11-12 11:17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过半 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公司董事会 过半数选举产生;如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 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 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 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 责。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武汉华中数控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