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数控(30016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并告知董事会办公室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二)各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并作出决议的事项; 1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