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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达药业(301201) -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广孚中心 1301 电话:0571-83685215 传真:0571-83685215 邮编:311200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诚达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诚达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