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00042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 12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外部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