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镜片(3011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其他相关规定中关于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