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自控(603085) -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 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 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 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 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全部成员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