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002115) - 三维通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5)第 2123 号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等。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准确、完 整,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 隐瞒、遗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是六和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六和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 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 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致: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沈希律师、俞妤婕律师(以下简称"六和律师") 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六 和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