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股份(300473)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 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遵循以下规则: (一)公司不得为《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自然人和关联法人提供资金等财 务资助。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 制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