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股份(30047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或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 规定: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 控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