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股份(30047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并 结合《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管理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管理规定》《规范运作指引》及 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情形的,可以在履行相应程序 后暂缓或豁免披露。 第四条 因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出现违规、失误,或给 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