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MEILUNMEILUN(SH:603321)2025-11-14 08: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为"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