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MEILUNMEILUN(SH:603321)2025-11-14 08:16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 指引》和《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 理事务,审计委员会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委员会的工 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