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基控股(00240)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BUILD KING HOLDINGS LIMITED (利 基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00240) 提名委員會 ﹙「委員會」﹚ 委員會之秘書(「委員會秘書」)由本公司之公司秘書出任。 3. 會議程序 除非經職權範圍改動,否則委員會的會議及程序受到負責監管本公司董事 的會議及程序之本公司章程細則所規管。 4. 會議法定人數 委員會之會議法定人數須為任何三(3)名委員會成員。委員會正式召開而 會議法定人數足夠的會議,有資格行使所有或任何歸屬予委員會與委員會 可行使的權限、權力和酌情權。 職權範圍 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的董事會會議上經修訂及獲採納 * 僅供識別 1 1. 成員 1.1 委員會須由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委任,成員人數須不少於 三(3)名,大部份成員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而至少一名成員為不 同性別。 1.2 只有委員會成員(以及委員會秘書)有權出席委員會會議。然而, 委員會可在適當的時候邀請其他人士如人力資源部門主管及外聘顧 問出席任何會議之整場會議或會議一部分。 1.3 委員會的正式會議可透過電話或容許與會人士彼此通話的其他通訊 設備舉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