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3000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职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 督,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