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业绩水平,同时 与所在地区、行业同等岗位整体薪酬水平相符; (二) 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岗位责任大小、个 人能力高低、绩效考核表现相符; (三) 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结构,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监督考核,并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