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601500)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通用股份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就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 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