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600331)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持续督导意见
!"#$%&'()*+, -. /01234'(+,56789 : ;<=>?@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B7栋401)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本财务顾问") 接受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或"收购人")委 托,担任蜀道集团收购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或"上 市公司")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自宏达股份公告收购报告书 之日起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从2025年7月5日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 止)。 2025年10月31日,宏达股份披露了2025年三季度报告。华泰联合作为本次 收购的财务顾问,出具了从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本 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本意见所依据的文 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 春晓")及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以下合并简称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