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601579)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版)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 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设置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名(包 括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会设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