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601579)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版)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会稽山绍兴酒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 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 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及以上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