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昂基因(68821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承 接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睿昂基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三、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 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 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