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300055) -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总部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财富中心 A 座 41 层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万邦达环保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见证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3:00 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 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及从巨潮资讯 网、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查询到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