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688410) - 广东华商(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广东华商(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定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于两江新区慈济路 1 号 8 楼会议室召开,广东华商 (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孟显慧律师、代星 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通过现场参会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见 证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2025 年 3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