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创高新(00237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绩效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湖北国创 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 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非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不适用本制度。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 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二章 人员组成和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