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0024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NavInfoNavInfo(SZ:002405)2025-11-14 11:1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工作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 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 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三)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