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00240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NavInfoNavInfo(SZ:002405)2025-11-14 11:1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明确股份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有关工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平、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简称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其职权 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信息义务的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 室报告。 第四条 报告义务人指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董事、高管,公司各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上述报告义务人均负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