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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星光电(002449)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NATIONSTARNATIONSTAR(SZ:002449)2025-11-14 11:17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董事会 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要求设立审计委员会、发展战略与科技创 新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可以设副董事长,独立董 事 3 名。董事会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后直 接进入董事会。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 2 页 共 11 页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