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00266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 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须单独出具 声明;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准确、全面识别公司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重点审议关联交 易的必要性、公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