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鹰(0020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