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鹰(00204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市宝鹰 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 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在董事会秘书 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和股权管理等事务。董事会秘书保管董事 会印章,董事会办公室应配备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证 券事务代表等。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 有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