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600301) -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NNCINNCI(SH:600301)2025-11-17 09:30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宋厢路 16 号太平金融大厦二十一层 2101 号房 邮编:530200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关于 电话:0771-5760061 传真:0771-5760065 电子信箱:grandallnn@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 的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的 (以下简称"本律师")作为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的专项法律顾问,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律师声明如下: (1)为出具法律意见,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审查了公司提 供的有关会议文件、资料。公司向本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已向本律师提供 了出具法律意见所需的、真实的书面材料,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 (2)本所及本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人员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