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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说明 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 见并公告: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以及《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