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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的透明度,保护股东利益,依照《苏州 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并依据《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赋予的 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秘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受董事会秘书领导 并对其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负有诚信、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