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动力(301656)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能力,董事会决定下设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 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战略委员会委 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