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动力(30165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 授权财务部门及董秘办公室在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具体办理担保业务。 2025 年 11 月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 公司的下列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