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00123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与公司关联人的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以回 避; (三)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予以回避。 (四)公司相关机构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 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对此作出判断。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 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