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001230) - 承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主 体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 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以下统称"承诺人")在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票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以及日常经营过程 中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事项(以 下简称"承诺")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期限,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 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期限。 承诺人应当及时将其作出的承诺事项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