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002558) - 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Giant NetworkGiant Network(SZ:002558)2025-11-17 10:4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巨人网络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现出具如下法律意 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 已于 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