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000828) - 关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1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5)顾第 348【883】号 致: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莞发展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现行有效的《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 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