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68876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为规范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以下简称"适 用法律")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适用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