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688766)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