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友食品(603697) - 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DeHeng Law Offices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聚贤岩广场 9 号国华金融中心大厦 A 栋 24 层 电话:023-63012200 传真:023-63012211 邮编:400024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有友食品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 料。有友食品已向本所律师作出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 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