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68876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可以豁免披 露。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漏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 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为了规范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