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6887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对监管机构、新闻媒体、 股东的接待、咨询和服务工作。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 及公司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 音(像)带、光盘等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