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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清研(30128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 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