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辉丰(0024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兼任董事 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的,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 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促进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 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 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