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辉丰(002496)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 备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 ...